叶天龙吐血的消息不胫而走。
再结合大当家临走前那杀气腾腾的话语,更坐实了之前的传言。
只是叶天龙的例子摆在面前,再也没人敢嚼舌根了。
然而叶良辰知道,事情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爹,叶依若这小贱人跟大当家究竟是什么关系?”
叶天龙没有说话,他也在疑惑这个问题。
大当家在会客厅时,表现的毕恭毕敬。
好像是……畏惧叶依若?
不,不可能!
叶天龙狠狠摇了摇头,将这个荒诞的想法驱逐出脑海。
斧头帮是宁江城一霸,大当家更是呼风唤雨的人物,怎么可能会畏惧一个女人。
叶依若这小贱人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一顿吃几个馒头,肚里有什么能耐自己都一清二楚。
见老爹不吭声,叶良辰随口说了句:“那小贱人该不会是怀了大当家的种吧。”
听到这话,叶天龙眼睛顿时一亮。
他一巴掌拍在儿子肩膀上,声音沙哑着说道:“对,对,对!肯定是这样!大当家混帮派的,仇家多如牛毛,所以到现在也没娶亲,更没有一儿半女。如果小贱人怀了他的骨肉……”
激动之下牵动伤势,又是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
会客厅里,叶依若背着双手走到习通面前,一双大眼睛眨啊眨的审视着习通。
“到底是怎么回事?”
习通挑了挑眉毛,“什么?”
“大当家啊!”叶依若皱了皱鼻子,“别说你不认识他。”
“确实有些渊源。”
听到习通承认,叶依若心中暗道:果然如此。
难怪斧头帮指定必须自己才能签订契约,其他人谁都不行
难怪习通心中笃定大伯会回来低头认错,原来这都是他的安排。
可……
他分明是一个落魄的流浪道士,怎么会认识大当家那种大人物。
看着叶依若刨根问底的模样,习通只得老实交代。
“当初我们俩一起流浪过一段时间。有一次,他不知道得了什么病,是我胡乱抓了一把草药,把他治好的。”
“我对他有救命之恩,他是来报恩的。”
叶依若不信。
威风八面的斧头帮大当家竟然还有这么落魄的时候。
“胡乱抓一把草药就把人治好了?你会医术?”
“不会!”
“那你还敢救大当家,万一治死了呢?”
习通淡淡一笑,“我救他,不在于我把他治好了,而是,在他生死一线的时候,给他抓了一把药。”
叶依若反复咀嚼着习通这句话,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
确实是这个道理。
救人不在于结果,也不在于经过,而是初心。
可是紧接着,叶依若就担心起来。
“这次生意,大当家给的价格很高,高于市价五成,跟白送钱没区别。我们这跟挟恩图报没区别,不行,我得找大当家重新谈价格……”
挟恩图报?
习通心中暗道:真要是挟恩图报,别说一点小钱,就是命,大当家也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来。
“你不懂我和大当家的关系,一点浮财罢了,不用放在心上。”
“不!”叶依若坚定摇头,“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正因为你们关系好,才不能让大当家吃亏。否则,你会被轻视的。”
习通愕然无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个女人,想的太多了,而且总是为别人着想。
原本,习通还想着找个机会向叶依若坦白,说明自己的身份。
可是听了叶依若方才的话,习通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旦说了,自己对叶依若的呵护就成了报恩,而不是爱情,到时候更难接受自己。
无奈,习通只好说道:“大男人,说出去的话哪能收回来。这次就算了,下次再补偿大当家就是了。”
叶依若想了想大当家的行事作风,觉得也是这个道理,只好无奈的点了点头。
见叶依若还是情绪低落,习通转移话题问道:“你信不信好人有好报?”
“我信!”叶依若认真地点了点头,“你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吗,一把草药,换来了大当家的帮助。”
笑了笑,习通心中暗道:你也是现成的例子啊。
习通永远都忘不了六年前那一天。
如果没有叶依若,自己早就葬身江底了。
之后无数次身临绝境,习通第一个想到的都是那只将自己拉出江底的小手,那双为自己渡气的薄唇。
正是这个女孩,给了自己希望和力量,令自己可以在绝境中一次次鼓起勇气,险死还生,最终修炼有成。
可以说,她不仅仅拯救了自己,还成就了自己。
现在,轮到自己拯救她,成就她了。
习通站起身向外走去,“雨晴了,咱们早走一会儿,出去转转吧。”
“啊?早上刚来没多久,离中午还有好久呢。”
习通却不管那么多,拉着叶依若就向外走去。
一路上遇到的叶家船工、下人全都转身躲避,实在来不及躲避的,就低头哈腰,不敢看叶依若。
叶依若清楚地感受到,这些人在害怕自己。
……
习通领着叶依若一路前行,往宁江最繁华的地方走去。
“喂,这里是世家大族、达官贵人们居住的区域,不要在这里乱逛。”
习通疑惑问道:“为什么?”
叶依若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容易惹出事端,反正我爹娘是这么教的。”
这里居住的人非富即贵,路上走的人说不定就是哪家的豪奴、亲眷,跟他们擦着碰着就是一场祸事。
所以,穷苦人家根本不敢踏足这个区域。
习通却满不在乎的说道:“我问你,怎么看一个人是否富贵?”
叶依若随口回答道:“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出门骑马坐车、奴仆成群……”
习通站定,“到了。”
叶依若疑惑,什么到了。
抬头一看,却是“公输车行。”
叶依若立刻明白了习通要干什么,“你以为买一驾马车就是富贵人家了吗?”
习通笑了笑,“不是给别人看的,而是给你遮风挡雨的。”
听到这话,叶依若愣了一下,还没回过身来便被习通拉进了公输车行。
入眼所见,每一驾马车都制作得精美别致、巧夺天工。
习通淡淡的扫了一眼放在大厅中央最醒目位置的马车,旁边有一个木板,上面详细介绍了这驾马车的特异之处。
主材北疆雪原上五百年树龄的寒杉木,木质坚硬如铁,经秘法处理之后可挡刀砍斧凿,寻常弓弩也射不穿车厢的木板,而且会像寒玉一样持续散发寒气,哪怕酷暑天坐在车中也不觉闷热。
车轮的轮轴是百炼精钢打造而成,这种上好的钢材若是拿去打造兵器,必然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宝剑。
马车外表涂抹的是南疆桐油调制的漆料,其中蕴含有安神定心功效的芳香,此外还有驱虫驱蛇的功效。
马车左右的车灯是公输家特制的气死风灯,其中添加的是深海鲛人油脂熬制的灯油,二两灯油可用十几年。
车内收纳物品的箱子、盒子,这些部件都运用了公输家的机关术,将车内空间利用到了极致,没有一分一毫的浪费。
除此之外还有减震的功能,哪怕行走在颠簸的路上,也会像云端一样柔软、舒适……
至于车身上镶嵌了多少珍珠、玛瑙,用了几斤黄金、白银、绫罗绸缎之类的材料,木板上根本不屑罗列。
毕竟,这驾马车的卖点是公输家独一无二的技艺,而不是那些寻常的俗物。
至于价格,十万两银子。
这绝对是一笔巨款,宁江很多大家族倾家荡产也买不起的奢侈品。
习通又看了看其他的马车,从一千两到一万两都有,但无论用料、做工还是配饰都无法和最中央那驾马车相提并论。
习通指了指最中央的马车,向叶依若说道:“没有更好的了,就这个凑合着用吧。”
叶依若想过拥有一辆马车。
那样的话,自己闲暇时就能带着父母一起四处转转。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父亲整天颓废在家里,闭门不出,母亲也只能寸步不离的陪着。
可是,叶依若从没想过公输家的马车。
因为,这里随便一驾马车的车轱辘都是自己买不起的价格,更何况是众多马车中的车王。
车行中,几个穿着车行服饰的少年男女凑在一起嗑瓜子说闲话,对走进门的二人视若无睹。
这种只看不买的人他们见多了。
公输家卖的是马车,不是牛车驴车,出入这里的都是达官贵人,世家大族弟子。
而刚进来的这两个人穿着寒酸,一看就是穷人。
他们肯定买不起。
不但买不起,还会影响公输车行的生意,降低车行的品味、格调。
得把他们赶出去,免得他们身上的臭气脏了马车。
很快,一个少女步履轻盈的来到叶依若身边。
“请问,你们喜欢上了哪驾车?”
听到这话,叶依若下意识看向面前的浅棕色马车。
这驾马车太漂亮了,漂亮到叶依若不敢生出拥有的念头。
毕竟它太贵了。
“没有喜欢的……”说完,叶依若慌忙摆手,“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都很喜欢。”
车行少女面带笑容,可是微微勾起的嘴角溢出一丝鄙夷和不屑。
“都喜欢?小姐是要把这里的马车全都买下吗?”
听到这话,叶依若尴尬的低下头。
她一秒钟都不想呆在这里,仿佛入眼所见的每一样事物都刻着“你买不起”四个字。
“不好意思,我们走错地方了,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们这就走,这就走……”
说完,她拉了拉习通的手。
可是习通钉子似的楔在原地,叶依若非但没有拉动,还被习通拉了回来。
习通淡淡的看了一眼四周陈列的十几驾马车。
“算一下,总共多少钱?”
叶依若愣住了,车行的少女也愣住了。
习通眉头微皱,“没听清楚吗?这里的马车,我媳妇都很喜欢!算一下总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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