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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猛人

小说:抗日之从东北抗联开始作者:鹰隼展翅时间:2024-08-23 01:00:03

透过望远镜,萧焱将日军军官举着烈士头颅放声狂笑的血腥画面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只觉得一团怒火从脚底腾起,直冲天灵盖,整个人都要炸了。 以前他听人说中国格斗选手就见不得日本选手,一旦在擂台上狭路相逢,都不用教练动员,怒气值便一路狂飙,恨不得一拳将对手抡死……真的,见了面都是往死里打的。本来他是不大理解的,比赛就比赛嘛,还能牵扯到国仇家恨?可现在他信了,有一种仇恨是刻进了骨髓里,哪怕再过几代人也是没有办法消解的,平时还好,一旦涉及到两个国家之间的荣誉与尊严,立即就会爆发出来! 而将这种仇恨刻进中国人骨髓里的,正是日本鬼子自己! 他深深呼吸,压抑住胸中沸腾的怒火,放下望远镜,打开狙击步枪高精度瞄准镜的镜盖,手脚飞快的调校着,同时嘴里喃喃自语:“你们这帮倭猪怎么就这么招人恨呢?从头皮到脚板底,从毛孔到胰腺,就没有一处不在透着招人恨的气息……面对着你们这么一帮除了人事不干之外啥都干的畜生,我真的很难管住住自己持枪的手,不赏你们一枪啊!” 嘀嘀咕咕中,他迅速调好了表尺、倍数,瞄准那个正举着血淋淋的头颅冲已经快要被包围了的汉子们在喊大叫的日军军官。激光测距仪给出了目标非常精确的距离,传感器自动感知周边环境,空气温度、湿度、风速等关键数据自动输入弹道计算机,弹道计算机以光速解算弹道,在零点零零几秒钟之内给出了最佳射击诸元,花了十几万美元买回来的高精度狙击步枪和全套相关系统,就是这么好使! 砰!!! 枪声响起,震得头顶树桠间的雪屑簌簌落下。 没有加装消音器。TRG-42狙击步枪质量要比L-115A3轻,后坐力比L115A3大一些,加装了消音器之后射击的稳定性就要受到影响了,还不如不装。 也用不着装,因为子弹的速度是音速的三倍,被瞄准的日军军官还没有听到枪响,胸口就多了一个拇指大的血洞,子弹轻而易举地洞穿他的躯体,扫过胸腔,从后背穿出,带飞了拳头大一块皮肉,鲜血混合着体液喷溅出两三米开外。这个正举着头颅冲仍在顽强抵抗的狗皮帽汉子们大声挑衅,肆意嘲讽对方的家伙被打得双手一扬,将头颅和指挥刀一起甩了出去,身体向后一仰,轰然倒地! 萧焱退出弹壳,迅速锁定了背着电台的那名通信兵。狙击手在执行狙杀任务的时候,总是喜欢特别关照通信兵,因为这些背着电台满世界乱窜的家伙总是喜欢用电台摇人,不打掉他,你就等着被无休止地追杀好了。 那名通信兵一直跟在军官身后,看到军官中弹倒地,大吃一惊,猫着腰跑过去想看看他怎么了,没想到刚蹲下,一发高精度狙击弹便高速着旋转着呼啸而至,正中他的脸部,整个天灵盖都给掀飞了,脑浆四溅,那场面真不是一般的吓人。 接连被放倒了两个,这股日军终于意识到附近可能藏着狙击手了,他们停止围攻那几名戴着狗皮帽的汉子,把枪口指向四面八方,试图将狙击手找出来。然而还没等他们看到狙击手的影子,一名手使双枪的狗皮帽汉子便发难了。他红着眼珠子怒吼一声,趁着日军遭到狙击手狙杀,陷入混乱之机,从大树后面闪身而出,直接冲进日军中间,两支驳壳枪左右开弓,砰砰砰砰一阵猛射,接连撂倒了五六个,直接冲到日军机枪手面前,一枪打爆已经吓傻了的机枪手的脑袋,从他手中抢过机枪,对着近在咫尺的日军一边狂吼一边搂火。机枪里的子弹刮风般扫向日军,日军像割麦子一样成片倒下,那场面,相当的壮观! 萧焱忍不住夸了一句:“好汉子!”顺手又是一枪,另一名匆匆调转枪口向那位端着机枪朝日军狂扫的狂战士瞄准的日军机枪手被生生削飞了半颗脑袋。TRG-42狙击步枪采用的是8.6毫米口径枪弹,属于大口径了,杀伤力虽然没有十二点七毫米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那么变态,但也是挨着就死,擦着就残的,脑袋中一弹,就算把他老妈找来也得做DNA鉴定才能认出这个少了半颗脑袋的家伙是自己的崽了。 萧焱还有心情在那里夸那名狂战士神勇,日军可没这样的闲情逸志,他们都快让那他手持机枪疯狂扫射的大汉给打出屎来了。不知道哪里猫着一个枪法准得要命的狙击手,三枪打掉了自己小队的队长、通信兵和一名机枪手,这本身就够要命的了,自家身边又有一个杀红了眼的狂战士在疯狂扫射,这他妈谁吃得消!在接二连三的被扫倒了十几个之后,这股日军心态终于崩了,他们接连投出烟雾弹,利用烟雾作掩护然后四散逃窜。那几名狗皮帽汉子似乎压根就不懂什么叫见好就收,他们红着眼珠子撵在日军屁股后面穷追猛打,枪里的子弹打光了就往地上一扔,从地上捡起日军扔下的枪继续扣动板机,直到弹仓里的子弹也打光为止…… 萧焱没有再开火。他身上总共也就八十发狙击步枪子弹,没地方补充的,打一发就少一发。现在胜负已分,让那帮狗皮帽汉子收割胜利果实就行了,他没有必要在一帮丧家之犬身上浪费宝贵的弹药。 日军逃命的本事也是一流,一挺机枪疯狂扫射外加六七支步枪玩命射击,硬是没能把他们全部留下来。在扔下近三十具尸体之后,他们逃离了这个噩梦般的战场,跑得没影了。那几名手持步枪的狗皮帽汉子红着眼睛猛追,但手持机枪的那位狂战士显然不想恋战,一连发出几声怒吼,将他们硬生生的吼了回来。他们开始打扫战场,将日军遗弃在战场上的枪支弹药全部收集起来,每人都背上了三四条枪,又将日军的背囊解下来,将里面那些没用的东西通通扔掉,拼命塞缴获的子弹、罐头之类的东西,直到塞不下为止。那位冲进敌人中间抢机枪开无双扫掉了十几号鬼子的汉子站到一块大石上,双手搭成喇叭状冲着杜子腾这边叫:“我们是抗联第一路军的,刚才是哪一路朋友帮了我们?方便出来见见吗?” 咦,他发现自己所在的位置了? 萧焱咂咂嘴,好吧,这个结果他一点也不意外,因为他身上这套绿色丛林迷彩服跟这冰天雪地反差实在太大了,又在这个位置接连开了好几枪,这样都还发现不了他的位置?除非对方是瞎子! 要不要过去见见呢? 萧焱犹豫了零点零一秒钟,还是站了起来,先是冲对方扬手打了个招呼,然后健步如飞,朝着那边飞奔而去。他不过去不行,他身上的衣服实在太单薄了,在这种零下十几二十度的严寒中根本就支撑不了多久,不想死的话最好还是赶紧弄件保暖效果比较好的棉衣。好巧不巧的,那些被击毙的日军都穿着棉制大衣,当然要赶紧过去弄两件穿穿! 他走路的速度很快,没多久便来到了那个尸体横卧一地的战场,草草的跟那些抗联战士打了个招呼,然后立马就去扒日军的衣服……真的冷死他了! 抗联战士们看着这个穿着打扮看上去挺洋气的家伙,不禁露出诧异的神色:这家伙这一身行头,还有他手里的武器,怎么看都不像是抗联的人嘛!当然,更不像山林队的,这家伙到底打哪冒出来的? 萧焱才不管他们怎么看,三两下便扒下一套厚重的大衣,脱掉身上那几件穿上去凑数,防寒效果真不怎么样的衣服,只留下一件海魂衫,三下五落二就把那件大衣给自己穿了上去。 日军军大衣有个好处,那就是做得很长,个子矮点的人穿上的话能垂到膝盖去,当裙子穿都没问题。杜子腾个子并不算高,所以这军大衣他穿着还挺合身的,感觉有点帅气。 就是被溅上了一些血迹和脑浆子,有股难闻的味道而已。 这玩意儿在关内战场很招子弹,抗日军队缴获后都要先拿去处理一下,比如说重新染个色,才敢发给战士们穿,谁要是敢贪图帅气,不经处理后马上穿上,很有可能会被自己人当成鬼子,一枪给做了……林总就因为这身皮挨了晋缓军一枪,不得不离开战场前往苏联接受治疗,简直是血的教训。 不过萧焱并不在乎,因为不穿的话他几个小时内就会被活活冷死,根本就熬不到有自己人来打他黑枪。 穿上大衣后,他脱掉防寒效果同样不大理想的陆战靴,扒了那个被他一枪撂翻的日军军官的战靴给自己穿上,然后又摘了一顶羊毛戴上,再摘下一副棉手套给自己套上,这下总算是暖和了! 那位闯进敌人中间夺机枪然后扫死了一堆日军的猛人就在一边看着,等萧焱换好衣服后才走过来,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抗联第一陆军第三方面军的总指挥,陈翰章,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萧焱给吓了一跳:“啥?你……你是方面军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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