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隆的马蹄声打破了夜色的静谧,两千汉家铁骑彷如一道冰冷的黑线,与浓浓的夜色融在一起,坚定而快速地向前推移着。
一旁的一片白桦林中,两个黑色的身影小心地躲藏在树林的阴影中,望着绝尘而来的汉骑,两个身影又快速地消失在了黑夜中。
在两千骑兵后方两里处,一个孤单的身影远远地缀着,右手中的丈长铁枪擦拭得锐利无匹,在暗夜中闪烁着冰冷的锋芒,如择机而动的毒蛇,等待着噬人的一刻。
两个身影迅速地跨上了马,向着汉军前进的方向率先驰了过去。他们都是当地放牧的匈奴人,骑术比一般的汉军将士都要高明许多,又更熟悉地形,而且反应也是颇为敏捷,竟然拼命之下,把汉军的距离越拉越远。
三批人沉默地在草原中疾驰着,默契地向着同一个方向飞奔。黑夜无声,气氛格外的压抑,就如同暴风雨到来前那般令人感到沉闷,呼不过气。
马蹄下的青草飞快地后退,时间也分秒地流过,领先的两个匈奴人在拼命鞭策马匹下,也终于与汉骑拉开了将近十里地,可是,饮马湾也已到眼前了。
营地内一片熟睡的宁静,稀稀落落的几个火把散布在营地四周,战士们经过白天的劫掠,又杀鸡宰牛饱餐了一顿后,大多都睡下了,只有几个可怜奴隶冒着夜晚的寒风在守夜。
“汉军来了,汉军杀来了!”急促的马蹄声与呼喊声突兀地在安静的营地内响起,顿时惊醒了无数人。两个匈奴牧民经过这一阵长途奔袭早已疲累不堪,一进营地便拼命呼喊了起来。时间紧迫,已经容不得他们先去禀报首领,再唤起战士来迎敌了。
毡包内,一个不着寸缕的中年胖汉呼着气,累喘喘地从一个赤裸裸的女人背上爬起,看着那雪白腻滑的肌肤,心满意足地砸吧砸吧了嘴。
正当胖汉意犹未足地感叹着时,一个人影却惊慌失措地扑进了毡包内,对着胖汉赤裸的身体,急切地喊道:“首领,不好了,汉军杀来了!”
“汉军杀来了?怎么可能,汉军不是应该驻扎在县城里吗?他们怎么杀出来的?”胖汉疑惑地问道,从进入并州境内到现在,才一日时间,纵使汉军发现了,照理说也来不及调兵杀来的。
来人是胖汉的亲信,见况也只能紧张地解释道:“是两个当地匈奴人在为巡逻时看到的,据他们讲,汉军都是骑兵,速度极快。而且,人数最起码有六、七千人!”
“六、七千人?匈奴人不是说整个五原郡的骑兵加在一起也顶多四千吗?怎么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的?”胖汉抓起手边盔甲,简单地遮住自己肥胖的身躯后忿恨地说道:“匈奴人误我,快去把那两个匈奴人带过来,我要亲自问他们。”
“首领,来不及了,如果匈奴人说的是真的,那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而且,他们一进营地便去了匈奴人自己的地盘。现在那些匈奴人恐怕都已经准备好了。”亲信一脸急切,声音都变形了。
胖汉愤怒地一拍桌子,震得一桌酒杯、酒具哐啷着掉在地上,咬牙切齿道:“等杀退汉军后我必然要好好处理这些匈奴人,现在先随我去唤起战士。”
“是”亲信心中一松,只要来得及反应,凭着他们战士过人的骑射本事,肯定能战胜汉人孱弱的部队。
胖汉简单地穿戴好后,抓起身旁的马刀,突然顿了顿,转头向那亲信问道:“乌桓和氐人知道这个消息吗?”
那亲信一愣,但旋即摇了摇头道:“匈奴人是从他们自己营地进来的,而且应该也只向首领你通报了消息,毕竟首领是鲜卑王亲自任命,统帅这只军队。因此,估计羌人和氐人那边还未得到消息。”
“是吗?”那胖汉听了不由阴狠一笑,又回头看了眼倒在床上的那个雪白人影,身子不由一热,欲望又涨了几分,邪笑道:“女人,等我杀退汉人回来后,再和你好好亲热一番。哈哈,哈哈!”
汉人女子身躯一颤,便又回复了死寂,只有床单深处,无力的抽泣声回荡。
……
“伯勇你看,前面便是饮马湾了,可胡人似乎已经有所准备了。”两千骑兵的最前方,吕良扬起马鞭前指不远处的一片光辉,对着张秦问道。
“嗯”张秦皱了皱眉,凝重地说道:“大哥,胡人的火光虽明亮,但却极为缭乱,且远处便能听见人马嘈杂之声。恐怕我军的偷袭虽然被胡人的哨探发现了,但对方却一时来不及反应。如今我军也只能趁着胡人还未完全准备好,正面强攻了。虽不能全歼胡人,但取胜依旧是可以的。只是大哥切记,我军只有两千余人,又无援军,待敌军反应过来反而会使我军陷入困境。因此待会若是我命军撤退,大哥切不可恋战。”
“伯勇尽管放心,军队由你命令,我只管冲杀就是了。”吕良很是豪爽地答应了,眼眸里早是一团热切的火焰在燃烧。
望着已经近在眼前的胡人营帐,吕良眼中闪过一丝狠戾,右手从背后取下一只羽箭,用力拉开弓弦,一声嗡响,一个正在找寻马匹的汉子应声倒地,势大力足的羽箭直接贯穿了汉子的胸口,狠狠地将其钉在身后的毡包上,羽箭尾翼还兀自抖动着。汉子的两只眼睛就如死鱼眼一般外凸,灵活的眸子已经没了生气。
不需要招呼,两千骑兵都取下了背后的羽箭,准确而致命地向灯火明亮处射出,漫天的白色羽翼,如春雨一般扎入营帐中,飚起一道道鲜红的血液,收割一个个充满活力的生命。
两轮箭后,望着近在咫尺的敌人,两千汉家铁骑都换过长矛、长枪,深入骨髓的仇恨使他们化作一只只狰狞凶恶的野兽,露出锋利的獠牙,无情地挥起起武器,刺进平地上一个个试图反抗的敌人身体中,再拔出,便是一抹飞溅的鲜血。
眼前的胡人虽然已经穿戴好衣甲,拿好武器,可大部分却还来不及骑上马匹,因此面对着冲锋而来的骑兵,胡人的抵抗多少显得脆弱无力。
几簇冷箭突然从阴影中射来,十几个正在刺杀敌人的汉骑一下子便笼罩在箭影中,马悲鸣人低吼,几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死去,而侥幸未死的却迎来了地面上十几把明晃晃的马刀,立马便被砍做了肉泥,惨不忍睹。
一批冲锋的汉骑刚死,又一批汉骑踏着同伴的尸体冲击上来了,撞翻刺倒了那十数个敌人,又一往无前地向前冲去。
吕布早在汉军进攻前便已经混进了军队里,就在率先冲锋的吕良身旁不远处。由于穿着一身从家中带出来的吕良的盔甲,黑夜中杀红了眼的汉骑也看不清吕布那还有些稚嫩的面孔,心中都以为他是一位将军,因此甚至有十几骑在周围保护着他共同冲锋。
第一次上战场,吕布浑身都是一阵热血在沸腾,胸膛中每一次心跳都似乎就在耳边,“咚咚”声如此清晰。一碟艳红的血液从枪口迸发,他清楚地记得这是第五个死在他手下的胡人,握枪的手似乎还有些颤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刺激的腥甜味直涌脑门,一下子让他清醒了许多。
他还做不到麻木地杀人,前世的守法公民要蜕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猛将并不是想做就能做到的。当然,他并没有泛滥的同情心,也不会去可怜这些手中沾满了汉人鲜血的胡人。只是他需要一个过程,一个在血海尸山中走过一遭的过程。见惯了生死,杀惯了人,自然也就麻木了。
一个刁钻的斜刺,长枪顺利地刺进一个冲杀过来的胡人胸膛,吕布抬头迎面望向对方那张扭曲的年轻脸庞,看着那年轻脸庞眼眸中的不甘与怨毒,一向自诩强大的心脏竟然在这一刻短路了数息。
一道冷光突然在月夜下闪烁起了迷离的色彩,梦幻而不可捉摸,从吕布空荡荡的右侧向吕布砍来。吕布的枪还刺在胡人的胸膛中,而胡人却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握住了长枪,生命最后一刻绽放的力量竟然如此强大,胡人扭曲的脸上终于满意地笑了笑,看着眼前的那个年轻将领,有些意外地发现似乎对方还很年轻。
年轻?那已经不重要了,我要死了,你也要死了,这才是最重要的。胡人心中这么嘀咕着。突然,一道强有力的力量从胡人胸膛内迸发,死命扯住长枪、蕴含着胡人生命中最强力量的两只手一下子就被毫无抵抗地震飞了。
胡人惊愕地注视着长枪从胸膛中抽出,就如毒龙一般,用快得难以用肉眼捕捉的速度刺向了那个偷袭的人的喉咙中,又是一道鲜血飚出,同自己的胸膛一样。
生命的最终,他终于迸发出了最大力量,也终于能够捕捉到那人出枪的影子,胡人呆滞地望着那个同样年轻、甚至更年轻的面容,心中是疑惑、是不解、为什么他那样年轻便这样厉害了。同样的,还有几分心服,死在一个强者手中,总要比死在乱军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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